中国工程管理网 培训服务 | PMP认证 | PgMP认证 | 回到首页 | 联系我们 | 收藏本站
免费注册会员 | 登陆
工程管理论坛
工程经理圈 工程经理博客

最新推荐
相关文章
市场形成价格对工程建设造价管
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设计
论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
司法发力 让黑合同“见光死”
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价的形
谈工程项目的施工索赔
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索赔时效的操
XX工程项目合同索赔案例分析
水电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探析
规范招标项目施工合同缔约行为
两种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浅析
建设工程交易与工程造价管理
工程变更对造价管理的影响研究
造价工程师跟踪施工现场的作用
国内外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分析
小型建设工程造价的控制
项目竣工审计与工程造价审计的
FIDIC(菲迪克)合同管理中的经验
两种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浅析
基建工程造价管理的探索与实践
您现在的位置: 中国工程管理网 >> 工程文库 >> 项目执行 >> 合同管理 >> 正文
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的作用
作者:陈大仁 来源:互联网 点击量: 发布时间:2009-2-11 14:12:40
 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:双方(或数方)当事人关于建设项目事宜依法订立的有关权利、义务和责任的协议。该类合同包含:用地协议,代理合同,勘察、设计合同,审图合同,监理合同,施工合同,材料、设备供应合同等等。其中内容最复杂、标的最大的要数施工合同,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安工程,明确相互权利、义务和责任关系的合同。下面就发包人(业主)如何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以达到控制工程主要造价进行论述。 

  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合同,是工程建设质量、进度、投资三方面控制的主要依据。一个完整、科学、合理的施工合同具体内容均体现在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信息,包括: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,具体、明确的工程实施范围,工程数量,总造价的组成,计费方式及费率,浮动率,工程款的支付方式,工程的变更、签证等规定,工程结算、工期、质量的约定,检测、检验费,索赔、风险责任,保险,甲供材料和设备,分包工程等等。上述各项内容应在合同签订前予以全部、合理、科学地明确(涉及承包人自报项目除外),以便各投标单位有针对性地报价,使中标造价尽可能接近竣工后的实际造价。所以施工合同的管理必须从施工招标开始。 
  
  1、合同签订前的管理 

  由于施工合同中包含上述诸多信息,所以加强合同签订前管理是非常必要的。其主要任务是如何确定涉及上述内容的合同条款,以及在什么时机向承包人明确这些条款。 

  1.1 目前国家出台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,其中专用条款的内容是由合同订立各方协商确定 

  为了使每一个投标单位都能接受相应的合同条款,就要在发放招标文件时,将科学、合理的合同条款纳入其中,这项工作对业主来说,招标前的工作量是巨大的,但在实施过程中的受益也是非常大的。招标文件中未列入的工程信息越多,工程造价就越难控制,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麻烦越大,因此业主要聘请高素质的代理机构来协助完成招标工作。主要工作内容应包括: 

  (1)最接近实施施工图的工程量清单,包括对其中主要材料单价的确定及其方式、程序、时间; 
  (2)工程造价的确定方式,即计价方式; 
  (3)施工合同包含的工程实施范围; 
  (4)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比例、计算基数、起扣点的规定,以及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; 
  (5)施工图纸的确定,设计变更程序及规定; 
  (6)设计图纸或工程清单以外的工程计费方式,费率及费率的调整规定; 
  (7)投标浮动率的适用范围; 
  (8)提前或延迟竣工时间的奖罚条款; 
  (9)质量优劣的奖罚条款; 
  (10)检测、检验; 
  (11)工程索赔; 
  (12)违约责任、风险责任,包括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处理; 
  (13)工程保险; 
  (14)甲供材料和设备清单; 
  (15)分包工程,以及总包收取的配合管理法; 
  (16)工程变更、工程签证等规定; 
  (17)工程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数额和支付时间。 

  1.2 工程变更及签证是一个复杂的问题,也是工程造价难以控制的主要所在 

  在实际施工中笔者曾碰到一项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100多万元,结算时则达到400多万元,其中300多万元为不可预见的工程变更签证。所以对工程变更的签证管理非常重要,根据笔者的经验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工程变更及签证进行管理。 

  (1)明确工程变更、签证的管理程序,各个环节各负其责分别把关,相互制约。事前审方案,事中计量,事后按规定计算。 

  (2)管理各项变更内容,工程变更涉及诸多方面,主要包括: 
  ①业主对功能标准的变更; 
  ②现场地质条件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变化; 
  ③由于业主原因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变更; 
  ④业主要求施工方案的变更; 
  ⑤由于审图或国家标准的改变而引起设计变更; 
  ⑥不可抗力的变更; 
  ⑦业主不能及时提供施工场地,技术资料的变更; 
  ⑧以及其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。 
 

[1] [2] [3] 下一页

文章录入:21cpmzhang    责任编辑:21cpmzhang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【字体: 】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,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     
    关于中国工程管理网 | 收藏本站 |京ICP备10012994号
    共创国际项目管理顾问旗下网站:中国研发管理网 | 项目管理者联盟 | 中国工程管理网
    VIP会员 | 培训服务 | PMP认证 | PgMP认证 | 刊物出版 | 沙龙会议 | 人才服务 | 广告投放 | 联系我们
    Copyright ? 2005-2014 21CPM.COM 工程管理网 All rights reserved. 京ICP证060517号